“姚惠源 胡珏琴百万奖助学爱心基金”章程 (草案)

第一条    本基金的名称是“姚惠源 胡珏琴百万奖助学爱心基金”,本基金属于非公募基金,隶属于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育发展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食品工业强国梦的实现,支持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食品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食品学子勤奋学习、自强不息、积极进取、全面发展。

第三条   本基金的原始数额人民币196万元,来源于姚惠源先生夫妇的个人自愿捐赠及社会爱心人士的响应捐赠。

第四条   本基金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企业和个人的不定期爱心捐款;

(二)资助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三)奖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条   本基金下设基金理事会,理事会理事在捐赠者中产生。

第六条   本基金的决策机构是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理事长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现任院长担任。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三)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四)听取、审议秘书处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处的工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出席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九条    本基金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本基金接受的捐赠全部用于“姚惠源 胡珏琴百万奖助学爱心基金”,并为每位捐助者出具捐赠证明与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

第十条    本基金依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管理办法,负责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一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应当及时并如实答复。本基金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遵守捐赠协议,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十二条  本基金为不动本基金。首次捐赠中,19万元人民币作为定向捐赠,用于首届奖助学金的发放,其余196万元左右基金全额交由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运作。依据《关于加强学院二级基金会和董事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学校每年以上一年度该基金本金总额的10%作为年度专项资助资金,用于该年度的奖学、助学等工作。

第十三条  对于奖助学金的使用,制定《“姚惠源 胡珏琴爱心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常务理事会负责对该办法进行审定。

第十四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本基金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依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执行。